为推动我市社会足球发展,提高社会足球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2023年第八届湖州市足球超级联赛将于2023年5月中旬举办。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积极组队参赛。
附录:
1.2023年湖州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则
2.2023年湖州足球超级联赛报名表
湖州市体育局湖州市体育联合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附件1
2023年湖州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则
1. 组织者
湖州市体育局湖州市体育联合会
2. 组织者
湖州市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日期:5月13日
比赛地点:湖州市致和中学(玉田新峰小学清河校区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
每个成员协会和大学将选择一个11人制俱乐部或球队参赛。
五、参与方式
1、每队可报名1名领队、2名教练员,最多可报名30名运动员;
(2)年龄设定:18岁及以上。
6. 运动员资格
1.凡在市足协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业余运动员,均有资格报名参加2023年湖北足球超级联赛;
(二)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并与所在俱乐部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报名要求;
(三)入选全运会(竞赛项目)浙江省队的球员、2023年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职业俱乐部预备队、梯队的运动员不得参赛。2023年以上中超、中乙俱乐部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赛,但每个俱乐部注册湖中超球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4.参加2023年湖超联赛的运动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省内业余足球运动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在浙江省内工作、生活、学习的外省业余足球运动员可参加鄂超联赛,但需提交连续三个月以上(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浙江省《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有效);
2、不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足球运动员,为联赛外籍球员,注册备注为LF();
3、凡报名参加湖超联赛的业余足球运动员须到市足协注册;
(五)2023年湖超联赛每场比赛最多可有2名外援同时出场,出场名单最多可登记3名球员,登记备注为LF( ):
1.参加湖超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如果在赛季中途转会至中国足协其他成员协会,将失去参加2023年湖超联赛的资格,并且不能参加该年度剩余的各项比赛。
2、因报名资格问题离开浙江省,再转会至浙江省参加鄂超联赛的运动员,将被视为联赛外籍球员。
(六)各县区参加湖超联赛的运动员须于4月27日前到市足协注册方可参赛;
7、报名地点:湖州市足协(湖州市吴兴区双都花园16号楼4楼足协办公室)。联系人:丁高峰。
七、比赛规则
本次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8. 确定排名的方法
1、若所有比赛结束后仍是平局,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二)单周期积分法:
1. 每队获胜得3分,失败得0分;
2、积分高者排名靠前;
3. 若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名:
(1)相互胜利或者失败;
(2)净胜球较多的球队;
(3)进球最多的球队;
(4)所有比赛的净胜球数;
(5)全部比赛的进球数;
(6)如仍无法安排,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4、参加湖超联赛开幕式的球队可获得3分额外积分,缺席的球队将被扣除3分。
九、比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比赛规则;
2.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 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必须向第四裁判提交球队领队、两名教练、11名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的名单。每场比赛有3次换人,允许替换5名球员。一旦被替换,不得恢复原职。其他球队工作人员和赛前未列入球员名单的球员不得坐在替补席上。
(四)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次努力仍未恢复比赛,则当时比赛结果有效,并须在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结束前剩余的时间(含点球大战);
(五)每队必须配备两套服装,一深一浅色,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必须配备良好的袜子和护腿板,服装、袜子颜色不一致的队员不得上场。每队报到时须报运动员上场时的号码,比赛时号码必须与报到时的号码相符,不得更改。足球鞋为皮面胶钉、塑钉(AG、FG),雨天比赛,新丰小学野外比赛一律使用碎钉(TF);
(六)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规定,球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因红牌被罚下场,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中,球员累计两张黄牌,在第二张黄牌之后,再被红牌罚下场,停赛一场;
(七)未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未取得注册参赛资格证的运动员代表俱乐部参加比赛,俱乐部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0. 纪律处分
1、每支球队每张黄牌罚款100元,每张红牌罚款300元,罚款金额从押金中扣除。如果一支球队在赛季内累计收到黄牌超过10张、红牌超过5张,则没收全部押金。
(二)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发现任何违反体育道德或纪律规定的行为,须向赛事纪律委员会提交书面声明,并缴纳500元投诉费。
(三)严重违法行为的纪律处分:
1、对于运动员、俱乐部官员不服从裁判员判定,甚至威胁、侮辱、推搡裁判员或竞赛官员,妨碍裁判员和竞赛官员正常工作,导致比赛不能正常、安全、有序进行的,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事实对涉事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2、比赛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阻止裁判员及比赛官员离场、追逐、抱怨、辱骂、寻衅滋事、大吵大闹。如发生上述行为,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事实对相关涉案个人及单位进行处罚。如造成经济损失,肇事者还须赔偿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运动员、俱乐部官员及工作人员违反体育道德,参与暴力活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肇事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湖超联赛组委会将对其俱乐部进行追加处罚;
4、视事件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市足协保留对事件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4. 弃权、罢免和退出
1、俱乐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经联赛组委会批准,任何俱乐部未能到场或参加比赛的,视为该俱乐部弃权。
2.俱乐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罢工:
(1)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经联赛组委会批准而不能参加赛程规定比赛的;
(2)拒绝参加联赛组委会安排的补赛或者重新安排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5分钟内恢复被中断的比赛;
(4)中途退出联赛。
3.弃赛、罢赛、退赛处理:
(1)若一队弃权或中止比赛,而另一队以3:0获胜,则该场比赛实际比分若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若双方均弃权或退出比赛,则该场比赛双方均无得分,成绩为0分;
(3)若有球队中途退出联赛,则所有针对该球队的比分均按3:0获胜计算。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4、擅自放弃、罢赛或退出联赛的俱乐部须向其他俱乐部、市足协、联赛组委会及各联赛合作伙伴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
5、对于放弃、罢赛、退出比赛的俱乐部,市足协可依据本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罚。
(五)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比赛中发现涉嫌假球、串通等行为的,由该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赛场情况或者比赛录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最终决定,参赛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上诉。
十一、录取排名及奖励
1、冠军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及其他奖励;
亚军队伍将获得亚军奖杯及奖励;
第三名队伍将获得三等奖奖杯及奖励。
(二)体育道德奖设1名,评选办法另行确定。
12. 注册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