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提高我国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经中国足协批准,2023年“中国足球校杯”男子A组(U18)比赛将于11月举行21日在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举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主办单位
中国足球协会.
2.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二)比赛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4. 入住和退房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9日18:00前。
出发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5. 资格
(一)参与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市)、县(区)足球体校、业余体校和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长学校。
2、省市代表队、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职业足球俱乐部青少年梯队等不得报名参赛。
3、2年内参加过以下赛事的球队不得报名参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各组前16名球队、参加全国足球锦标赛的球队。
(二)参赛教练
参赛球队教练员必须持有中国足协D级以上教练员执照。
(三)参赛选手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足球体校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的球员必须就读于同一学校; 业余体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单位的注册运动员。 选手所在学生注册单位与注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比赛的,必须代表学生注册单位参赛。
3、2年内参加过下列赛事的球员不得报名参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各组前16名球队的球员、参加全国足球锦标赛的球队的球员。
4、持有赛前6个月内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加盖医疗印章的体检证明(检查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5、应购买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注册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得到保险保障。
6、参赛选手年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六、报名方式
(一)预登记阶段
1、比赛组委会将通过中国足校官方网站和“青少年体育话新版”微信公众号发布比赛通知。
2、符合要求的注册:
(一)预登记队伍应如实、完整填写《预登记表》。 《报名表》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医疗印章。
(2)报名参加足球体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的球员,须提供参赛球员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报名参加业余体校的运动员,须提供中国足球协会会员证明、申请单位所在足球协会的注册信息和户籍页信息。 若玩家户口所在地与申请单位不在同一城市,则玩家须提供在申请单位所在学校就读6个月以上的在学证明。
(三)预报名球队须认可并签署《中国足球校校杯》球队责任承诺书(加盖参赛球队公章); 承诺书的签字人应当是注册单位,签字人应当是注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
(4)预登记球队须提交赛前3个月内拍摄的球员和随队官员的两寸蓝底证件照,无冠。
(五)预登记队伍须于2023年10月22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赛区指定邮箱。
3、不符合规定报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预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视为不符合规定报名。
(二)正式报名阶段
1、“中国足校杯”正式报名拟使用中国足协“绿色中国”赛事管理系统。
2、赛区组委会将对入围队伍开放报名窗口。 参赛队伍须登录“绿色中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报名的队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3、参赛队伍和选手的资格由赛区组委会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数
1、每支参赛队可报名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2名(如有外教可增设翻译1名,外教需提供有效护照和工作签证) )、队医1名、球员1名。 随队官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 参赛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6人,但不超过24人。赛区容纳各参赛队伍工作人员不超过29人(不含翻译人员)。
2、主教练兼任领队。
3、每支参赛队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队医。 队医可以是主教练以外的球队官员(当主教练兼任领队时,不能兼任队医)。
七、竞赛方式
根据参赛队伍数量,采取单循环赛、或小组循环赛加跨轮赛和淘汰赛的比赛方式。
八、比赛费用
(一)食宿费用:每位正式会员每天缴纳食宿费用280元/人/天(以赛事补充通知为准)。
(2)每支参赛队伍赛区容纳超员人员不超过4人,超员人员加收350元/人/天(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编外人员不与正式人员同等计算。 例如,第6队官员和第25名球员都是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不得列入《指令簿》参赛球队名单,不得作为球队官员或参赛球员列入球队替补席。
(3)参赛队伍自行承担往返赛区的交通费用。
(4)参赛队生活、训练用水自理(比赛期间,赛区每场比赛向主、客队提供不超过48瓶500ml瓶装饮用水)。
(五)参赛队使用体育馆、会议室、医疗等费用自理,参照赛区收费标准。
(六)参赛队伍的餐费和住宿费最迟应在报名当日通过汇款、信用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至赛区。 离会时若仍有余额,将按原资金来源退还。
9. 奖励
(一)前三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冠、亚、季军奖杯一座。
(2)设“公平竞争优胜团队”奖项,获奖比例不超过1/6。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6。
10. 交通
(一)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按照通知规定到达和离开赛区。 不接受提前、延迟、分散报到和离场。
(2)单程巴士接送费用如下表所示:
(3)如参赛队伍自行安排车辆前往赛区报到,请联系赛区接待联系人确定行车路线。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赛队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二)各参赛队伍应于11月10日前告知赛区具体到达时间、人数、接机要求等要求,以便安排。
(三)本次赛事报名、组织和准备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校)所有。
未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