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可以对裁决提出上诉
《办法》适用于中国足协超级联赛、甲A联赛、乙B联赛参赛俱乐部足球队。申诉是指参赛俱乐部足球队在比赛结束后对裁判员关键判罚有不同意见时,向中国足协裁判部提出的情况和要求。
比赛期间,俱乐部若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范围包括:
1.进球或无进球导致比赛结果发生改变的事件;
2.点球失误或遗漏,影响比赛结果;
3、直接红牌是否正确;
4.对错误行为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5.其他影响比赛结果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判罚。
《办法》还指出,申诉结果不能作为改变裁判员临场判罚决定或比赛结果的依据。各参赛俱乐部不得在公开场合对联赛裁判工作发表负面评价,更不得公开批评联赛裁判工作。所有相关申诉内容俱乐部不得向社会公开,如需向社会公开,由中国足协安排。违反者将被取消申诉资格。
资料图:2023年中超联赛开幕式 韩海丹拍摄
足协多措并举改进裁判工作
新赛季开始后,中国足协高度重视职业联赛争议判罚的认定和各俱乐部对裁判判罚的意见。
中国足协副主席许吉人曾表示,新赛季将实行裁判员升降级制度。“根据裁判员执法比赛的表现,重点考核裁判能力、理论水平、身体素质、遵守裁判纪律等,根据排名确定升降级名单,以赛代练,实行动态升降级。”
同时,中国足协还设立裁判员“黑名单”制度,将裁判员在裁判过程中表现异常、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涉嫌违规违纪的裁判员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相关部门联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中国足协还专门设立了面向社会公众和裁判界的内部举报平台,加强对赛区裁判员执法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规范,并采取不定期抽查等监督手段。
除了建立裁判员管理机制外,中国足协还会向社会公开争议判罚的复核结果,对于一些重大争议判罚,中国足协还会邀请国际裁判界的权威专家参与复核和培训。
资料图:马宁率领中国裁判员队伍参加亚洲杯决赛。图为马宁(蓝衣)在比赛中。
新赛季裁判审查已启动
3月11日,针对、提出的投诉和意见,中国足协组织了本赛季第一次裁判评审。
本次回顾的案例有三起,第一起来自中超联赛第二轮浙江对阵上海港的比赛,比赛进行到第10分钟,上海港的点球被取消;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例均来自中甲联赛第一轮佛山南市对阵云南玉坤的比赛,佛山队疑似在自家禁区内犯规,但裁判并未判罚,随后佛山队在禁区线附近犯规,裁判判罚直接任意球。
针对上述三起案件,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召开视频会议,邀请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及派出人员监督,以及权威媒体代表列席会议。会上,通过对本期三起案件的讨论分析,得出审查结论如下:
案例一:裁判经过VAR介入,改变上海海港队在进攻阶段开始阶段犯规的判罚,取消点球,这一判罚正确,当场最终判定正确。
案例二:防守方没有犯规,裁判员的临场判定正确。
案例三:防守方没有犯规,因此不存在判罚点球的可能,裁判不判罚点球是正确的。但本案中,裁判临场判定防守方犯规,判罚直接任意球,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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